禁区内犯规什么时候不判点球判间接任意球?昨晚足协杯莫雷诺对金敬道犯规可以判吗?
谢谢邀请。禁区内判间接任意球一共有9种情况,像足协杯决赛第一回合莫雷诺对金敬道的犯规就应该判间接任意球。
间接任意球俗称“两脚球”,顾名思义就是罚球时不能直接攻门,如果直接将球踢进球门算是球出底线,直接判为对方的球门球。
禁区内判间接任意球有9种情况,其中有5种是针对守门员,目的是防止守门员拖延比赛时间,在此就不再赘述。其余四种里面有两种是针对防守球员。
其中第六条规定:动作具有危险性。即防守球员的动作目的是为了获得球或处理球,但动作方式有可能伤害对方队员或自己。
第七条规定:如果防守队员目的不在踢球,球又未在其控制范围以内时,用身体阻挡对方队员行动的犯规。
尽管莫雷诺在防守时是冲球去的,但是这个动作明显具有危险性,而且他的脚也确实踢到了金敬道,判间接任意球是合适的!
不在禁区,抬脚过高的危险动作都会吹停判罚间接任意球,为何到了禁区内就不好使了呢?现在的裁判似乎都已经忘记了禁区内还有间接任意球这回事。
虽然看过的比赛不多,但是除了守门员接球违例会被判罚间接任意球之外,似乎赛场上真的很难看到进攻端的间接任意球。莫雷诺禁区的抬脚过高,如果要对照规则,间接任意球更加合理,但是大家都不判,马日奇不判也正常。
莫雷诺动作界定:危险动作,绝非恶意犯规
鲁能和申花的足协杯首回合,总的来说,马日奇的判罚并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存在的一个小争议就是莫雷诺在自己的禁区内对金敬道的这个动作,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的确是构不成一个点球,但是也让很多球迷想到了间接任意球,的确,此球判罚间接任意球更加的合理,但是如今的足坛,像这种动作几乎没有判罚过间接任意球,这似乎是一条被遗忘的规则。
我们先来看一下莫雷诺的这个动作:
1、莫雷诺冲着球去,绝非恶意犯规
2、的确抬脚过高,属于危险动作范畴
3、有收腿动作。
所以动作的界定也很简单,应该没有太大的争议,那就是属于危险动作,并不是恶意犯规,所以这个动作即便是再禁区里,也够不上判罚点球的标准。
间接任意球是如何界定的?
其实我们只需要看其中的一条间接任意球的判罚标准即可:
(五)动作具有危险性。
指裁判员认为队员的动作有危险的犯规。他的动作目的是为了获得球或处理球,但动作方式有可能伤害对方队员或自己。
也就是说危险动作的情况下,构不成点球,那么就可以判罚间接任意球,其实这个和是不是在禁区都没有关系,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其他的范围内,如果有队员抬脚过高,裁判都会吹停比赛,示意抬脚过高,危险动作,那么在禁区内这条规则为什么就不行了呢?
在禁区这个敏感的区域,裁判似乎忘记了间接任意球。
莫雷诺的这个动作,间接任意球合理,只不过判给了鲁能一个点球之后,或许在马日奇的心理,恐怕真的不会如此的果断。
足协杯决赛首回合,山东鲁能依靠佩莱的点球10-战胜上海申花,本场比赛充满戏剧性,裁判执法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需要指出的是,本场比赛是有VAR系统的。
正是如此,争议才显得更大,因为VAR全程都没有介入。本场比赛两次争议最大的判罚:一是莫雷诺禁区防守时抬脚过高踢到了金敬道的头部,二是李帅在门线附近接球疑似越过了门线。
这两个疑似让鲁能获利的动作主裁判马日奇都没有做出反应,在鲁能球员举手投诉后,马日奇也是坚持原判,VAR也是没有介入来促使主裁判回看录像。如果VAR介入,并且有任何一次改判,足协杯的第二回合可能就是另外一种格局了。
现在我们再看莫雷诺的这个防守。
首先可以明确一点,莫雷诺志在解围,并非有意冲蒿俊闵的身体而去。从这点来看,马日奇不太可能吹罚点球,VAR也就没有介入的必要,但是这个球应不应该判罚禁区内的间接任意球呢?
答案是必须的。莫雷诺这个动作属于实实在在的危险动作,虽然有可能赢得球权,但是球员应当预判可能出现的危害,如果发生在禁区外,裁判100%吹莫雷诺犯规。禁区内,按照FIFA相应规定,则应该吹罚间接任意球。
任意球怎么判的?
我的回答是任意球一般在防守队员对进攻队员犯规时进行判罚。
足球中的任意球吹罚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防守球员在对进攻球员犯规之后,如果局势仍然对进攻球员有利的话,那么可以不必吹罚任意球,继续比赛,如果防守球员犯规后,进攻球员处于是不利的情况下,或者是直接打断了进攻球员的进攻,那么,便会判罚任意球。
根据犯规地点的不同,任意球一般分为后场任意球,前场任意球和点球,后场任意球和点球是不可以设置人墙防守的,前场任意球可以设置人墙防守,总之,任意球是一种惩罚防守犯规的一种手段,也是给进攻球员的一种补偿
足球比赛中分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一般在禁区外面一点的地方防守队员犯规,裁判员会判罚直接任意球,手往前面指。 防守队员要退到9.15米排起人墙防守。如果离禁区稍微远点的位置,犯规,裁判员会判间接任意球,手往上指。同样也是退9.15米以外。
足球手球判罚规则?
足球手球可分以下两种,具体分析如下:
1、故意手球,即正个手臂的某个部位与球接触而改变了球的运行路线,这种情况下不但要罚球还要出牌。另一种是无意手球,即球虽然和手有接触,但接触的瞬间手并没有抬的动作是球打在了手上。这种情况不应该判犯规。如果手张开(即便被动碰也是犯规)或有主动意识要去碰球,均是犯规,还有就是如果手紧贴身体,一般不会被吹手球的,
具体怎么界定有意和无意足球界的争执不小。那就要看裁判怎么判了。
2、球打肩膀不算手球,但必须球清晰的打中肩膀,没有碰到大臂.巴西联赛里经常有球员肩部停球.具体规则如下:
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什么位置,都应判罚球点球。
肘部以上不算手球。
当手在防守起到扩大防守面积的作用、且触球时,算手球。
当手在防守中起保护作用时,例如保护头部,胸、腹部不受来球伤害时,虽触球,但可不判手球。
禁区外手球应判间接任意球。
当有意用手去触球,就是运动员有意识的用手臂触碰足球这是一定会被判罚的。有意张开手臂以扩大防守面积阻挡来球也会被判为犯规。当球员故意手球引致破坏对方一个入球或一个明显入球机会,会被红牌罚下并加罚点球。
在手臂没有离开身体的情况下无意识手球。球打手,即队员在进行跑动或者是自我保护的动作,这是对方踢出的球太快,在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足球打在了手臂上,这也是不会被判罚手球违例的。是否有意是判罚手球犯规的唯一标准,张开手臂并且从中获利不能作为认定手球犯规的标准。
当一名球员出现以下情况应当判手球:
球员故意用手或手臂接触球,例如将手或手臂移向球。
球员身体不自然地扩大时,用他们的手或手臂触球。当运动员的手或手臂的位置不是运动员在特定情况下身体运动的结果时,运动员被视为使其身体不自然地扩大。手或手臂处于这样的位置时,球员就会有因被球击中而受处罚的风险。
进球得分,通过球员的手或手臂进球,即使是意外的,包括守门员;球接触到球员的手或手臂后立刻获得进球,即使是意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