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体育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使公众便捷、准确地获取浙江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内容
省政府信息公开包括省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信息公开。省政府办公厅依法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省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
1.省政府领导及分工
2.省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3.省政府规章
4.省政府工作规则、省政府及办公厅依法需公开的文件
5.省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省政府重点工作
7.省政府工作报告
8.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9.省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10.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信息
11.省政府应急管理
12.省政府人事任免
13.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向社会公开。另外,还将通过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公开。同时,在浙江省档案馆、浙江图书馆专门设立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公开的时限
属于省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但不包括需要进行汇总、分析、加工或进行其他处理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
2008年5月1日起省政府办公厅作为受理机构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省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当面提出书面申请。
省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设在浙江省档案馆,地址:杭州市曙光路45号。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省政府办公厅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
(三)受理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通过现场和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书面《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书面《申请表》可在受理地点领取或自行复制或从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打印。
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的,必须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申请人提交网上申请时需通过网站的实名身份验证。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系统反馈的编号和密码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办理情况。
申请人在填写书面《申请表》或网上电子《申请表》时,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如实填写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及提供信息的形式要求,特别是对所需政府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申请政府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及书面答复:
(1)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如申请人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属于申请人本人或涉及部分公众利益(含申请人本人),需申请人提供相关性证明而未提供的;申请内容、联系方式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形式不明确等情况,应当要求申请人予以补正后再办理。
(2)属于公开范围的,其中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未主动公开,但可以通过申请公开的,按规定答复并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内容。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属于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不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且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可以不予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的,应当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7)属于部分公开且可区分处理的,应当提供可公开部分的政府信息,同时对不予公开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8)同一申请人向本机关反复申请公开同一内容政府信息,本机关已经作出答复的,可以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9)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必须经权利人同意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反之不予公开。
3.申请的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办理,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经批准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和同级监察机关(省监察厅)投诉和举报。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47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浙江省体育局的最近荣誉
2003年度贡献奖 2006-11-02
“中萃可口可乐”杯2004年度浙江省“十佳运动员”2005-04-29
浙江省体育局荣获第二十八届奥运会贡献奖2004-12-14
荣获第十四届亚运会贡献奖2003-06-19
冲出亚洲 走向世界 2003-06-19
轰轰烈烈 跨入先进2003-06-18
3浙江省体育局的领导信息
姓 名:孙光明
性 别:男
职 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范围:主持省体育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1958年10月生,汉族,浙江嵊州人,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南京军区空军政治部干部处干事,空军某部政治处主任,省委办公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秘书二处副处长、调研员、处长,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委副秘书长等职。2013年3月起担任浙江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姓 名:
应祖明
性 别:男
职 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协助负责党建、规划财务等方面工作,分管规划财务处、直属机关党委。
个人简历:
1956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诸暨,大专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体委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浙江省体育局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2002年4月至今任浙江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 名:孔建军
性 别:男
职 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协助负责群众体育方面工作,分管群众体育处(体总秘书处)。
个人简历:
1954年8月出生,汉族,籍贯山东临沂,大学学历,1971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体委训竞一处副处长,浙江省体育局规划财务处处长,浙江省体育局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2005年3月任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 名:李期华
性 别:男
职 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协助负责组织人事、法规产业等方面工作,分管人事处、法规产业处。
个人简历:
1954年9月出生,籍贯江西泰和,汉族,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10月入党。1974年12月入伍,曾任解放军后勤学院学员、系党委委员,第1集团军装备部战技处处长、部党委委员、副部长、部党委副书记、部长、部党委书记、集团军党委委员、常委,2007年2月至今任浙江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 名:吕林
性 别:男
职 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协助负责竞技体育、体育竞赛等方面工作,分管训练竞赛处。
个人简历:
1969年4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温岭,大学学历,1979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省乒乓球队运动员、国家乒乓球队运动员,国家乒乓球队教练员、公派日本广岛中国电力公司任教练员,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育三系主任,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2011年7月至今任浙江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 名:俞慧敏
性 别:女
职 务: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
分管范围:纪检监察。
个人简历:
1967年1月生,汉族,籍贯浙江宁波,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团省委机关党委副书记,青工部副部长,团省委常委、青工部部长,省体育局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省国资委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2013年1月起任省体育局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体育局纪检组组长、省监察厅驻省体育局监察专员。
姓 名:翟晓翔
性 别:男
职 务:副厅长级
分管范围:协助负责青少年体育工作,分管青少年体育处。
个人简历:
1956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山东淄博,大专学历,1973年11月参加工作,197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体委训竞三处副处长,浙江省体委训练处处长,浙江省体训二大队长,浙江省体育局人事处处长,省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1年7月起保留副厅长级。
姓 名:童志金
性 别:男
职 务:局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
分管范围:协助李期华同志分管组织人事方面工作。
个人简历:
1964年3月出生,籍贯浙江淳安,大学学历,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助理(副)调研员、调研员,2008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省体育局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
姓 名:黄圣方
性 别:男
职 务:副巡视员
分管范围:协助负责科研教育、培训、调查研究等方面工作,分管科教外事处(科研教育部分)。
个人简历:
1953年8月出生,籍贯浙江杭州,硕士研究生,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省体科所副所长、所长、省体育局市场管理处处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任、省黄龙中心主任,2010年7月至今担任省体育局副巡视员。
4浙江省体育局的进来回答下
20107月9-12嘉兴举办浙江省第十四届运(青少部蹦床技巧比赛5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的通知的附件1
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台州学院及部分项目竞赛承办院校
三、协办单位
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四、参加单位
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
五、运动会日期、地点
2010年5月~2011年11月 分阶段在台州学院等学校举行
六、比赛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健美操、武术共11项
七、比赛分组及设项
(一)分组
1.甲组:全省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2.乙组:全省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
3.丙组:全省普通高等院校体育院系
4.丁组:经省教育厅审批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
(二)项目
1.甲组(11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健美操、武术
2.乙组(11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健美操、武术
3.丙组(10项):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健美操、武术
(三)丁组(3项):田径、足球、篮球,其中田径比赛运动员比赛成绩达不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不予取名次
八、竞赛项目
(一)田径:
1.男子(2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十项全能。100米高脚马竞速和60米三人板鞋竞速(甲、乙、丙组)
2.女子(20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100米高脚马竞速和60米三人板鞋竞速(甲、乙、丙组)
(二)游泳:
各组男、女项目: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
仰 泳:50米、100米
蛙 泳:50米、100米、200米
蝶 泳:50米、100米
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篮球:男子组、女子组
(四)排球:男子组、女子组
(五)足球:男子组
(六)乒乓球、羽吵旦告毛球、网球: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女混合双打
(七)定向运动:(男子、女子各4项)
百米定向赛、短距离赛、中距离赛、团队赛
(八)健美操:
1.竞技项目:自编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六人操
2.普及项目:风采迟猜赛(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组合赛(混双操或三人操)、集体赛(6人徒手操、6人轻器械操)
3.啦啦操项目:自编8人舞蹈啦啦操
(九)武术:
1.个人项目(男、女子各5项)
(1)自选拳术一项(长拳、南拳、太极拳任选)
(2)短器械一项(剑术、刀术任选)
(3)长器械一项(枪术、棍术任选)
(4)其它拳术、其它器械
(5)其它太极拳、其它太极器械
2.集体项目:男女6人以上,配乐(不含歌词)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我省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审核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培训生、夜大生、函授生、成人高考、进修班、远程教育生、留学生等不予报名)。
(二)以学生入学时的招生性质确定参赛组别。
(三)运动员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必须持县市级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参赛)。
(四)运动员必须在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正式履行注册,并经审核取得浙江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证者。
十、参赛报名规定
(一)各代表团报团长1人(必须由学校校级领导担任),秘书长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
(二)甲、乙组代表团至少参加升明5个以上(含5个)项目,丙组代表团至少参加4个以上(含4个)项目,否则不计总团体分;
(三)各项目报名规定:
1.田径
(1)各院校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报一队院校限报教练4人、报二队以上院校限报教练员8人。
(2)甲、乙、丙组限报一队,丁组可报多队。各组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共20人,其中单一性别不得超过12人(丁组单一性别不得超过14人)。
(3)每人限报二项(另可兼报同一组别接力);全能运动员不可兼报其它单项(但可兼报同一组别接力)。
2.游泳
(1)各队每组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
(2)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14名(其中单一性别不得超过9人)。
(3)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3.篮球、排球、足球:
(1)篮球、排球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
运动员15人(到赛区参赛人数为12人)。。
(2)男子足球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
运动员30人(到赛区参赛人数为18人)。
4.乒乓球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2)报名运动员请按技术水平由高至低排列。男、女各5名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所有项目的比赛,即:男、女团体赛,男、女单打,男、女双打和混合双打(限报2对)。双打项目不得跨校配对。
5.羽毛球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6人。
(2)男、女单打各限报2人,男、女双打、混双限报2对,单打可以兼其中一项双打,双打不可以兼混双。双打项目不得跨校配对。
6.网球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队员限报8人。
(2)单打比赛各组每队可报男、女各2人、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及混合双打各1对;参加团体赛运动员可兼报单项比赛。双打不得跨组、跨校配对。
7.定向运动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4名,有体育院系的普通高校可同时报甲组和丙组或乙组和丙组两个队。参赛成绩既为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定向比赛成绩又为本年度省学生定向锦标赛成绩。
8.健美操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竞技
操、普及操的各单项比赛及啦啦操,每单位每项限报一人(队)参加。
9.武术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3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甲组、乙组每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丙组每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
(2)每位运动员最多可报2项,同类项目只能选报其中1项。
十一、竞赛办法
(一)田径
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相关的补充规则。
2.报名不足3人(队),则取消该项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允许更改报名项目)。
3.径赛800米(含800米)以上项目只设一个赛次;田赛各项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设及格赛,录取前12名参加比赛。
(二)游泳
1.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和相关补充规定。
2.比赛采用预决赛。如单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含8人)时采用一次性决赛(接力项目同)。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通知改项或测验。200米以上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
(三)篮球、排球、足球
1.篮球、排球、足球预赛、决赛,均分别执行中国篮球协会、中国排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排球竞赛规则》、《足球竞赛规则》(特殊规定另行通知)。
2.篮球
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数,分小组采用单循环制进行比赛,排出各小组名次。第二阶段:视分组情况决出各组名次(见各组别补充通知)。
3.排球
(1)比赛视报名队数,八个队以上先分组单循环,后进行交叉比赛决出名次。八个队(含八个队)以下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名次。比赛按报名先后以贝格尔方法进行编排。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25分制,第三局为决胜局采用15分制。
(2)男子组均用硬式排球进行比赛;女子组用软式排球进行比赛。
4.足球:比赛根据各组别报名队数,确定赛制。
(1)参赛队伍六支以下(含六支)采用单循环制决出各队名次;
(2)参赛队伍在六支以上先采用分组循环,再采用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第一至第八名的队伍。
(四)乒乓球
1.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团体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
用淘汰赛增加附加赛决出名次。
3.团体赛均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比赛次序为:
1、A——X 2、B——Y 3、C——Z
4、A——Y 5、B——X
4.单项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
5.所有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6.先进行团体比赛,后进行单项比赛。
(五)羽毛球
1.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各组别团体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加附加赛,决出1-8名。
3.男、女团体比赛次序为:(1)单打 (2)双打 (3)单打 ;单项或团体比赛允许一名运动员单兼双。
4.单项比赛各组别均采用淘汰赛,前八名增加附加赛,如某项目参加队(人)数较少,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比赛方法。
5.所有比赛均采用3局2胜制,每局为21分,每球得分制。
(六)网球
1.比赛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2.各组别团体赛的赛制,当参赛队不足5队时,采用单循环赛制;超过5队时,比赛分二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进行交叉赛。
3.单项比赛根据报名人数采用单淘汰赛或循环赛制。
4.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双打;比赛前15分钟上交名单,名单一经上交不得更改。
5.所有比赛均采用一盘6局平局决胜制,团体赛采用三场二胜制。
6.场地为室外硬地球场。
(七)定向运动
1.比赛采用中国定向协会审定的《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执行。
2.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判组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3.百米定向采用预决的方式进行,出发形式预赛采用间隔出发,决赛采用集体出发。
(八)健美操
1.竞技组比赛执行国际体联审定的《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普及组比赛执行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普及组健美操评分指南》,啦啦操比赛执行大学生体协颁发的《国际全明星啦啦队运动评分规则》;
2.运动员预赛和决赛出场顺序赛前由组委会抽签决定;
3.各单项分两轮比赛(预赛和决赛),甲组和乙组预赛成绩前八名、丙组预赛成绩前六名进入决赛;决赛中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成绩相同,按规则执行;
(九)武术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赛会有关补充规定。
2.自选拳术一项中任选的南拳、太极拳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1989年编写的《南拳竞赛套路》和《四十二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十)未尽的竞赛办法,详见各项目竞赛规程和相关补充通知。各项目制定的竞赛规程与总则不一致时,以规程总则为准。
十二、团体总分
(一)总团体:
1.总团体甲、乙组录取前8名,丙组录取前6名;
2.总团体分,以代表团按组别在各项目比赛中的得分总和排列总团体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总团体分相等,则以各项目团体分第一名多者总团体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各项目团体:
1.各项目团体甲、乙组均取前8名;丙组均前6名;丁组田径取前3名,其它项目,相关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录取名次。
2.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由各单项体协与承办单位协商确定是否增设男子、女子团体总分。
3.各项目团体分,以代表队按组别在各单项比赛中的得分总和排列团体名次(田径、游泳破纪录分加入代表队团体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执行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办法。
十三、计分办法
(一)甲、乙组各项目单项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丙、丁组各项目单项均前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按7、5、4、3、2、1计分;
(二)田径的接力与全能,游泳的接力,定向运动的团队赛,健美操的三人赛、六人赛,乒乓球团体赛,羽毛球团体赛,网球团体赛,均以单项得分按组别加倍计分;
(三)篮球、排球、男子足球,均以单项得分按组别加5倍计分;
(四)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纪录加18分;破省大学生最高纪录加9分。同一人(队)在同一单项比赛无论破多少次纪录,只加最高分。
十四、奖励
(一)团体奖:取得甲、乙组总团体前8名,丙组总团体前6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取得甲、乙组各项目团体总分前8名,丙组各项目团体总分前6名;丁组(田径)团体总分前3名,包括增设的男子、女子团体总分,颁发奖牌。
(二)个人奖:取得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甲、乙组前八名、丙、丁组前六名的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
十五、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评选及奖励体育道德风尚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体育道德风尚奖的教练员、裁判员的具体方法另发。
(二)本届大学生运动会在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基础上,各个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评选若干名“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公布。
十六、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的选派
(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技术官员、总裁判、裁判长等主要裁判由主办单位选聘。
(二)各项目比赛的裁判,根据不同项目竞赛需要,由各高校选派,承办学校、协办单位选调,或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无裁判任务的单位缴纳裁判代聘费(各参赛单位在大运会期间只要有选派裁判被聘用,就无需缴纳裁判代聘费。没有担任裁判工作的单位也只需交纳一次裁判代聘费,金额为2000元)。
(三)凡从事大会仲裁委员、技术代表、技术官员、总裁判、裁判长(员)以及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等工作者不得兼任教练员。
十七、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
(一)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由主办单位选聘;
(二)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将严格按本届运动会的相关规定。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运动队(员)取消比赛资格或录取名次,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任人处分并通报全省。
(三)负责对各参赛代表团、运动队(员)的纪律监督工作。
十八、竞赛保证金及申诉
(一)竞赛保证金:
1.各项目比赛,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向大会交纳竞赛保证金3000元。保证金作为代表队有关成员在比赛期间违反大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未发现违纪违规的队,比赛结束时退回保证金
2.凡在比赛期间存在违反大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代表队,其原先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重新交纳比赛保证金后方允许本队其他运动员继续参加比赛。
(二)申诉:
1.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比赛中对裁决有异议,可按各项目规则规定的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2.申诉队必须提交有秘书长或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方可受理,不交纳申诉费一律不予受理,如申诉队胜诉则申诉费如数退还,若败诉不再退还申诉费。
十九、经费
(一)按照国家现行体育竞赛有关规定的开支标准办法执行。
(二)各代表团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自理。
(三)主办单位选聘的仲裁委员、技术代表、技术官员、裁判长(员)和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等人员的差旅费由大会负担。
二十、其它
(一)保险:参加本届运动会的代表团官员、工作人员、运动员、教练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保额每人不少于十万元,附加医疗一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日期包括往返旅途期间,并在报到时交验保险单据。组委会成员、技术官员和裁判人员的保险由承办单位统一办理。
(二)校旗:各高校自带校旗一面(3米×2米)。
(三)各单项竞赛规程另行下发。
(四)各项目电子报名表请登录指定网站进行下载。
(五)相关赛事信息,请及时关注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网站。
(六)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6浙江体育类
每一年的分数线都不同,你要等你们或者湖北省的分数线出来以后才能知道你可以上那条线……一般来说,体育不够80分以上的,基本可以定型---专科院校!!!7浙江体育局李云林局长是哪里人?
1957年5月出生,汉族,籍贯河南信阳,硕士学位,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至1991年11月,在杭州钢铁厂任职,先后担任杭州钢铁厂团委书记、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1991年11月至1996年10月任共青团浙江省委副书记,1997年1月至2000年4月任浙江省体委副主任、党组成员,2000年4月至2003年2月任浙江省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3年2月至今任浙江省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8浙江省体育局的具体地址在哪里?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直达]: 11/K11从公交城站火车站出发,坐11/K11路,直达公交市体育馆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浙江省体育局9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体育局的地址在哪里?
做88路到华联国际商贸城,在转车座602路,直接到柯桥区教育体育局下车即可。或者你直接座602路也可以,以为88路和602路有很长一段是重叠的10国家体育总局
一千个人里就有一千个哈默莱特,世界上无论如何都无法找升档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对同一件事情,大家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我的答案或许并不是最为标准,最为正确的,但也希望能给予您一定的帮助,希望得到您的认可,谢谢!
同事祝愿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平平安安,一帆风顺,当吵梁乱遇到困难时,渣缺也可以迎难而上,取得成功,如果有什么不懂得问题,还可以继续询问,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有所顾虑,我们一直都是您最坚定的朋友后台,现实当中遇到了不法侵害,和不顺心的事情也能够和我详聊,我们一直提供最为靠谱的司法解答,帮助,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只要坚持,阳光总在风雨后,困难一定可以度过去,只要你不放弃,一心一意向前寻找出路。